Monday, August 30, 2010

每一個晚上……

我們會懷念你們。我們這幾天表達的,是關心的情懷和互相扶持的精神。我們有憤怒,但沒有仇恨。政府和執法者的無能,不代表是國家或民族的罪過。我們有決心徹查真相,還你們一個公道。我們堅信,真理和公義是蓋不住,抹不了的。

希望你們走得安心,一路保重。每一個晚上,我們會懷念你們……….

Friday, August 27, 2010

假如不是命運驅使……


電視傳真可以把資訊第一時間傳送至每人家中,但同時亦可以是帶給群眾傷痛的工具。中午時分在電視畫面上還顯得態度安詳,甚至面帶微笑的她和他,想不到數小時後便離開我們,留下令人悲痛的烙印。悲憤之餘,第一個問號是:為什麼這世上有這麼多的哀傷?為什麼善良的人老是要承受最令人痛心的苦難?是什麼驅使一個平常人轉瞬間變成一個殺戮無辜的兇徒?是什麼驅使一些平日毫不突出的普通人,在生死存亡的一刻會捨身為家人保命?如果是恨,究竟這恨有多深?若是愛,這愛又究竟有多深?

在這悲痛的時刻,很難不會質問蒼天:是什麼把我們區別為安坐家中的一群和承受苦難的一群?假如不是命運驅使,你和我是否可能不是快樂地活在親友的護蔭下,而是坐在那旅遊巴中的他和她?每一次得悉他人遇上不幸時,也會問自己:這是命運的安排嗎?為什麼會是他們而不是我?自己做了什麼可以享受這幸運?他們又做了什麼要受到如此極限的懲罰?

在這悲痛的時刻,人很難不向大自然傾訴、質疑或倚賴:冥冥之中是否真的有主宰?難怪不是每個人都有宗教信念,但宿命論的信徒卻可能比比皆是。可能人的意志和智慧始終是有限,面對不能逆轉的劇變,訴諸於蒼天可能是唯一可以做的事,因為人始終要活下去,始終要在自己的生命旅程發出一點光輝。

在這悲痛的時刻,可能更令我們認清生命的短暫、脆弱和無助。我在弔唁處放下鮮花,默默地安慰自己:每一宗悲劇都會帶來一個小小的教訓、一個可能改變將來的經驗。今天我們悼念無辜枉死的人,也要為明天活得更精彩,更為造福社會做好準備。因為假如不是命運驅使,承受苦難的,可能是你和我。

Saturday, August 21, 2010

奇妙旅程


朋友安慰我說: 「來日方長,總有機會再來一次。」話雖如此,但有誰敢說明天會是怎樣?到了布達拉宮卻過門不入,實是人生一大憾事。尚幸得到西藏人民醫院護理人員的專業和悉心照料,不然在拉薩這三天真不知會是怎過!

離開醫院上飛機前,在酒店吃早餐。鄰桌坐着兩位僧人,其中一位走過來,邀請我過去一談。人家盛意拳拳,難以相拒,我便走過去坐下來。他們要求我把我的名字寫給他們,其中一位僧人說: 「我們互不相識,但我有首詩想贈給你。」我接過他手上的一張字條,上面寫著: 「久經磨難心坦然,百劫猶有傲骨存。心中無劍手有刃,化作風雷動九天。」我看了一怔,這是甚麼意思?他深深的望著我說: 「我看你面帶正氣,有領導才能;可惜詞鋒畢露,得罪太多小人,希望你能澹泊名利,少說多聽,你會為你身邊的人造福良多!」我望著他不知如何回應。這些缺點我早已知道,亦不時自我提醒,但這樣直接地由一位素未謀面的人娓娓道來,那種詭異的感覺還是令我毛骨悚然!

一向明白命裡無時莫強求。儘管竭盡所能,有時也有一種改變不了命運的感覺。但又有誰敢說不盡全力的命運又會是怎樣?也許命運只是向自己交代的一種解說,這種解說可騙盡天下人,卻騙不了自己。清楚明白一己的能力極限,才可做到萬事處之泰然,風嘯雲起而不變。

從拉薩飛往北京途中,不斷地想,少說多聽和澹泊名利的玄機在哪裡?可以做一個只聽不說的議員嗎?不敢說一向視名利如糞土;當議員本來就是有名無利,但做一個寂寂無聞的議員又怎樣影響香港的民主進程?無為之治又怎可「化作風雷動九天」?天曉得!

Thursday, August 19, 2010

一區?五區?


改良區議會方案獲得通過後,本地立法唯一尚待解決的細節,便是五位區議會代表的選舉方法。普選聯的根本理念是由市民一人一票直接選出該五名區議會代表,這只是最終達致普選立法會的第一步。在普選聯所倡議之路綫圖下,我們希望通過逐屆遞增議席及取消提名權之限制,以全區比例代表制模式直選之立法會議員取代現有之功能組別議席,藉以達至以一人兩票的原則來普選整個立法會。這路綫圖貫徹了泛民主派自○七年以來一直存在之終極普選立法會模式的根本共識;因此,一人兩票全區比例代表制之選舉辦法是這路綫圖之重要一步。

五區方案單從民主理想出發

改良區議會方案獲得通過後,有民主黨派在反對方案之餘,轉而要求五位區議會代表應分五區通過直選產生。這建議單從民主理想方面着眼,當然是容易得到市民的支持和理解。但亦同時間凸顯了其較為短視,甚或幾近功利主義之一面。理由很簡單:一、五位新增「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員若由五區直選產生,必然會是一個單議席單票制的選舉模式。在此制度下,建制派可能會處於極為不利之位置,要得到他們的支持談何容易?這既然是淺而易見的道理,倡議五區直選者應該清楚明白這是行不通的,實在令人覺得建議有點譁衆取寵。

二、長遠來說,假若目標是以單議席單票制取代功能組別,則明顯地更行不通。在這樣的一個選舉制度下,商界和專業人士要參與政事根本沒可能,如何可說服功能組別的既得利益者輕易放棄其政治特權?況且該建議亦與泛民主派一貫之共識方案產生矛盾。將來這些議席是要保留還是廢除?保留的話,我們的終極普選立法會模式會是甚樣?廢除的話,應如何及何時廢除?既是行不通,建議背後之目的,為何又不解說清楚?

爭議凸顯不同政治取態

三、假若新增區議會議席是由五區以單議席單票制直選產生,那麼他們的身分便與現有以比例代表制選出之直選議員的身分重疊,我們又如何解決到時會出現同一地區、同一選民,但卻有兩位不同之直選代表所帶出的角色混淆問題?究竟他們之問責功能和實際政治權力之分布又有何區分?

新增五席區議會代表選舉辦法的爭議,凸顯了民主派內兩種截然不同的政治意識形態。倡議以全區比例代表製作為選舉模式之溫和民主派,是以終極普選方案為目標,亦願意接受適當處理商界和專業人士政治利益作為取消功能組別的條件,是有條理及全盤計畫的爭取普選模式。堅持以分區直選產生新增「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的黨派,則明顯地是以眼前政治利益和爭取部分選民支持為目標,而最低限度在表面上,是缺乏一套全盤爭取終極普選之政治考慮。這兩種完全不同之心態正是驅使民主派一分為二之主要原因。要消除民主派分裂之現有鴻溝,首先要着眼如何把這兩種截然不同的政治思維和意識形態融合為一。問題只是民主派究竟有沒有足夠的政治智慧,把民主運動重新整合,再整裝出發。

Monday, August 16, 2010

還記得我們嗎?


還記得我們嗎?只不過大約是一年前,我們的學校一夜間變為全城矚目的焦點,甚麼高官、社會名人、議員和傳媒都爭相到來探訪我們。他們來的方法各有不同,有的和我們一樣從長洲乘街渡來到這個小角落;但也有尊貴的議員乘坐私人遊艇,帶了很多美食到來探訪。但只不過是一年時間,他們都像已把我們遺忘了。

沒關係。反正我們對他們也沒甚麼特別的期望。我們也不會因為這裡惡劣簡陋的環境而感到自卑或氣餒。相反,我們為自己的存在感到驕傲。我們是全港唯一終年三百六十五天也接收學生的學校;我們是唯一一所學生是因應法院命令而入學,但卻也有不少經過法定兩年學業後的學生仍然決定留下繼續進修的學校;我們是唯一有露天課室,需要自我煮食的學校;不但如此,我們亦是唯一一所差不多所有重要設施都是老師和我們合力建成的學校。我們是唯一要老師睡在地上的學校。但他們的熱誠卻深深打動了我們,我們亦以他們為榮。

上星期有一位姓湯的議員到訪。他明顯地平日沒有足夠運動。看著他在烈日下氣喘如牛、汗流浹背的走上來,還要假裝氣定神閒的樣子,實在覺得有點好笑。他將自己的著作送給我們,但老實說,我也不知道有沒有時間翻閱。除了他與我們分享了他的人生觀和政治理念、教我們學會了一首名叫《我們會克服》的民歌外,實在看不到他與其他議員有甚麼分別。我差不多可以肯定,只要過幾天,他便會像其他人一樣忘記了我們。

也罷!反正我們的存在本身已是很多人意料不到的成就。我們不期待社會同情我們、憐憫我們。只希望社會可以給我們一個重新尋覓自己、拾回尊嚴的機會。

Sunday, August 08, 2010

歲月的魔力


從約旦首都安曼往南走大約三百公里,便是百特拉古城(Petra)的所在地。從安曼坐車到百特拉需大約四至五小時。我們到達古城外之小鎮時,已是黃昏七時許,聽到導遊說古城當天晚上有一個特別晚會活動,便飯也不吃,趕忙跑到古城,希望一睹它晚上的風貌。

從古城入口到第一座最為人讚美,俗稱為「庫房」(Al-Khazneh)的建築物,必須經過一條長達大約兩公里的通道。該通道前段大約八百米是一條寬闊的小石路。當天晚上正值月圓,那明亮的月光把天上的繁星和小路兩旁燃點著的燭光都比下了。看著自己的月影,別有一番清新安逸的感覺。走完了小徑,我們便走進一條長約一千二百米,名為「聖道」(Siq)的窄路。只見這天然形成的迂迴小徑兩旁的峭壁有時高達八百呎,而小徑最狹窄的地方有時只得八呎多,令我們對造物主的鬼斧神工讚歎不已。

走出「聖道」,第一眼看到「庫房」的感覺,就像當年我第一眼看到印度的泰姬陵一樣:不期然深深的吸一口氣,為眼前的景象著迷。只見那豁然開朗的沙地上,放滿了一排一排橙色的燈籠,映照著面前那橙紅色的巍峨宏偉建築物,像是提醒著我們曾經一時無兩的建築者之偉大成就。坐在地毯上喝著一杯暖暖的約旦茶,隨即,一名土著拿起一個像是二胡的樂器,開始演奏出一段悽怨動人的音樂,像是歌頌著勒巴太阿拉伯人的輝煌成就,也像是悼念著那民族國家沒落的悲怨史實。在那一刻,我們都駭然醒覺到歲月的魔力是那麼的冷酷無情,那麼的無從抗拒!今天的光輝和執著,到了明天,可能只是一個令人感嘆的小故事。這不代表今天的努力會白費,只是提醒我們,在這宏觀的生命歷程裡,我們的一切,都只是一段小小的插曲而已。

Friday, August 06, 2010

脆弱的法治


終審法院常任大法官包致金侄女一案令全城嘩然,以致特區本已脆弱的法治再一次面臨嚴峻挑戰。被告背負着極高的法政背景,任何人均應了解到她的敏感身分,然而整件案的處理竟然如此粗疏,實在難怪社會質疑執法者及司法機構有否偏袒權貴。回顧整個司法程序,無論從提出檢控、審訊過程,以至判刑從輕發落,皆有只許州官放火之嫌。

只許州官放火之嫌

先談檢控。被告逆線行車,釀成意外,沒有造成死傷已算是非常幸運。根據法院過往判例,理應因危險駕駛被檢控,但被告卻只被檢控為不小心駕駛,已是令人覺得執法者標準不一,引來不必要之猜疑。至於襲警行為,原先控方提出兩項檢控:一為在現場掌摑男警員,二為被告在帶返警署後再襲擊一名女警。這是兩項不同的犯罪行為,而因後者更不能單以情緒激動或醉酒作為解釋,表面上是較為嚴重的襲警行為。然而,在提出檢控時,控方卻只引用刑罰較輕的《警隊條例》提出檢控,亦是引起猜疑的導火線。

到審訊期間,代表律政司的檢控官更在毫無解釋情况下,放棄警署襲警的檢控,再一次引起偏幫權貴之懷疑。到主審法官罔顧先前兩次襲警及案情嚴重之事實而從輕發落,更將整件事件推至廣犯眾怒的層面。

目前沒有證據顯示警方、檢控官或主審法官有偏幫權貴或試求媚上之私心,亦無事實基礎去推測整件事是否出於自我審查。但事實是,案件已引發社會異口同聲質疑特區法律前是否人人平等、法治是否已面臨崩潰?從最表面的角度看,此案件最少突顯了執法人員及主審法官對維護法治原則之敏感度極之不足。不是說權貴之輩犯法應被加倍嚴懲,而是法治的精神是在法律前人人平等,彰顯公義更必須有目共睹。面對如此社會敏感人物,卻似乎每一步均行差踏錯,致令特區司法制度蒙羞,實在令人感到極為痛心。

社會對法治失去信心

判案後第2 日,另一位富家子因偷車無牌醉駕、缺乏第三保險等5 罪,亦被輕判150 小時服務令,更即時引起社會強烈反彈,認定這是法律偏袒權貴之鐵證。面對如此嚴重之法治問題,焦點已不再單單是包大法官之侄女應得到什麼懲罰那麼簡單。律政司的當前責任,是盡快就本案提出上訴,給高級法庭一個機會去釋除社會之猜疑,為同類案件訂定清晰名確的原則和指引,令市民對法制重拾信心而非但求以簡易覆核程序草草了事。

當社會公開質疑司法制度之公正性,對法治失去信心,甚至失去尊重時,特區的法治便正面臨最嚴峻的考驗。為什麼我們不可以好好捍衛特區最為重要之核心價值,反而對之掉以輕心?整件事件之責任,又應由誰來負起?

Thursday, August 05, 2010

私隱無權


八達通事件弄得滿城風雨,重新提醒了我們一個一直關注,但政府卻視若無睹的課題:為何仍沒有法律保障我們的私隱權?究竟私隱權在憲制及法律上的地位是甚麼?《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七條規定:「一、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訊,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二、對於此種侵擾或破壞,人人有受法律保護之權利」,而《基本法》第三十九條則肯定了《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憲制上的地位。更重要的是,《基本法》第三十九條訂定了特區政府在憲制上有責任通過立法落實保護市民之私隱權。

漠視修訂投訴無門

回歸前,殖民地政府通過《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把《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條文納入香港法例之內;唯獨《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只適用於政府及所有「公共主管當局」,因此該條例並不適用於私人或商業機構。現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簡稱《私隱條例》)之主旨是成立私隱專員監管收集個人資料之機構的運作。雖然《私隱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任何人如因資料搜集者或持有人違反條例的規定而蒙受損失可獲賠償,但該條文所指的條例規定只局限於個人資料儲存及紀錄之有關規定,而並非指違反私隱權所引起之損失。《私隱條例》第十三條更清楚訂明任何資料使用者不依循核准實務守則的條文,本身不會令違規者負上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因此該條例對保障私隱權而言實際是形同虛設。事實是過去數年,我和一些立法會的同事曾經多次強烈要求政府修訂《私隱條例》,給予私隱專員更大保護私隱的權力,包括對破壞私隱者提出檢控之權力。剛離任的私隱專員胡斌先生亦於他給予政府的最後一份報告中提出數十項修訂《私隱條例》的要求。可惜政府仍是以一貫態度,漠視其憲制上的責任和社會的強烈訴求,堅持沒有修訂《私隱條例》之必要,令港人之私隱權一再被私人及商業機構肆意侵犯而投訴無門。

破壞私隱宜列違法

現時很多商業機構與八達通一樣,均會在與消費者訂立之合約中加注前者可隨意使用消費者之個人資料的條文。在這方面,《不合情理合約條例》第五條規定「就在任何貨品銷售合約或服務提供合約而言,如其中一方是以消費者身分交易,而法庭裁定該合約或其中任何部分在立約時的情況下已屬不合情理,則法庭可拒絕強制執行該合約」。然而,這條例對保障消費者之私隱權效用實在不大:一、要求消費者對龐大商業機構如八達通或滙豐銀行提出訴訟是不切實際的;二、即使有消費者願意承擔打官司的風險,亦只能要求法庭裁定合約中容許商業機構利用消費者私隱資料牟利之條文為沒有法律效力,但最終在沒有法律保護私隱權下,消費者仍會有相當困難證明商業機構破壞私隱之行為屬違法及其權益應受保障。三、一般私隱權不能以金錢衡量其價值,要證明消費者蒙受損失是相當困難的事。由此可見,特區法例對保障私隱權實存在一個非常廣闊的漏洞。要堵塞這漏洞,特區政府應首先修訂《私隱條例》,把破壞私隱列作違法行為,並賦予私隱專員提出民事或刑事之檢控權。其次,特區政府應即時通過一條全面保障消費者權益之法例,並賦予消費者委員會代消費者提出檢控及訴訟之權力。多年來,我已在立法會不斷提出這些要求。究竟特區政府要到甚麼時候才會履行其憲制責任,正面回應這些訴求,立法保障我們的私隱權?

Monday, August 02, 2010

夏日炎炎正好........點呢?


唉!返到香港都重係咁樣!熱就唔駛講啦,D「新聞」都係陳年舊聞:八達通出賣港人私隱、亞視缺水股東不和、白鴿黨英甲「論壇」被圍毆、西隧加價離哂大譜.....喂!港人冇私隱權老早知啦!係立法會都唔知講咗N次,要佢修改私隱例唔肯,立法保障消費者權益又唔肯,講來講去只有港人自講,政府同商界都懶理,點算係新聞?至於亞視缺水亦唔係新聞。喂,缺水都缺咗+幾ニ十年囉,換股東好似跑馬仔咁真係見怪不怪啦,要改變首先要打破無線嘅壟斷;呢個問題,又係喺立法會講到口水都乾喇,又有鬼用呀?到白鴿黨呢單嘢更唔係新聞,搞來搞去都係果班人,果個話題,白鴿黨一日未被鬥垮鬥臭,重有排玩呀,話知你依家投票人人平等,總之係白鴿黨做嘅就係衰嘢。唉!算啦!報都無謂!講到西隧,咪又係講到悶哂?唔知要求政府收回三隧一橋講咗N次啦,你估有人聽得入耳咩?總之你死你事,話之佢啦!
喂,話時話,聽講話係約旦雖然未有民主,但國王都肯自己出錢起免租居所、提供免費醫療福利、傷殘人士工場等。唉!大家都無民主,但人家最少有個心,你老曾又有D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