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31, 2009

學民主發源地


從英國湖區的詩人文豪故居,到學民主發源地的希臘雅典,轉變實在很大。在湖區,雖然湖光山色美侖美奐,但每天都下雨,天氣亦頗寒冷,總有點煙雨淒迷的感覺。相對地,這裡每天都陽光普照,萬里無雲,雖是有點熱,但卻充滿著歷史和民主氣息,像是把所有負面情緒一掃而空。
我們入住的酒店傍邊便是希臘議會,每天也有抗議示威活動。這裏的示威活動比起香港不遑多讓。他們每天早上八時半便開始,雖然人不太多,但大鑼大鼓,卻聲勢浩大,令我們酒店附近一帶擠個水洩不通。我欲趨前看看希臘長毛是怎模樣,但苦於警察和圍觀者太多,始終未能如願。
導遊滿面不好意思,不知如何解釋,我卻對她笑一笑說:「不要緊,我明白!」
很多人抱怨抗議示威破壞社會和諧形象,但抗議示威卻正正顯示着社會有違反公義的事情和缺乏解決或反映之渠道,這亦是民主社會需要聽到的聲音,有何不妥?只可惜未能與希臘長毛打打氣,交換一下示威心得……

Thursday, July 30, 2009

帶着尊嚴地走….


驚聞著名歷史愛情流行小說家珍荷姿(Jane Hodge) 逝世,享年九十一。從沒看過她的小說,但她的盛名卻早有所聞。她一生有四十多本著作,絕大部分皆非常受歡迎。最後一本小說大約於六、七年前出版,名為《死線》(Deadline) ;珍荷姿在該書中筆鋒一轉,卻以謢理絕症為題材,想不到竟是絕筆的先兆。
據報紙報導,珍荷姿的死,正如她的小說一樣,是小心周祥計劃下安排的結果,甚至親女兒也被瞞騙了。珍荷姿在留言中向親人致歉,解釋說是不想牽連他們犯上謀殺或誤殺罪名。她女兒被訪問時聲淚俱下地說,假如得知母親的意願,就是犯法也會尊重母親的抉擇。
安樂死是極具爭議的課題。究竟社會應視之為基本人權,還是犯罪行為?當倘有神智時帶着尊嚴地走,總比失去神智和尊嚴地活有意義得多。更何况對健在的親人來說,沒意義的偷生苟存更是最痛苦不過。要選擇的話,我很清楚我的抉擇是什麽!

Tuesday, July 28, 2009

命犯太歲?


唉!近日真不知是否命犯太歲!怎麼老是有人無端公開誹謗我!可笑亦可怒的是這些人不理事實,只望傳媒盲目報導以收惡意人身攻擊之效。可惜又確有傳媒不問因原,不查究竟,樂意作政治打手。今天傳媒水平竟如斯低落,能不令人痛心?前天便有自稱「明眼人」的利用我身處海外不能自辯之機會,向個別傳媒「報料」,投訴我在梁展文調查聆訊中「不遺餘力」,更「動用大量公帑」與新世界打官司是因為我於七年前一宗官司「收費過高」而不受新世界聘用,所以現在「公報私仇」!最可笑的是投訴者更出示一封信作為佐證,而信件竟是由律師行發給新世界的!該信明顯地受法律特權保護,而又只有新世界才擁用,那麽「明眼人」是誰當然呼之欲出了!更離譜的是,任何人除非不懂英文,否則一看便知信中說明我拒絕報價,亦明顯地對案件不大感興趣!
這已是七年前的事,况且律師行與資深大律師「打價」是行內慣例,一年中不勝枚舉。很多時每逢有大案件,更常有訴訟雙方同時向資深大律師問價,甚至爭雙「下定」亦毫不出奇。惡意攻擊者以此說我「公報私仇」、違反「議員利益申報原則」實在不攻自破!
可幸的是,我正身處英國最美麗的湖區,多多少少也感染了那種心平氣和、與世無爭的氣息。管他!坐在這如世外桃源的湖邊,香港實在太遠了!

Monday, July 27, 2009

互相制衡 互相配合


儘管有不少保守和反對民主進程的聲音堅持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但歷史文獻顯示《基本法》的設計是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互相配合又互相制衡」(見許崇德教授之《港澳《基本法》教程》(1994)第169頁)。前草案委員會主任姬鵬飛亦曾於一九九○年全國人民大會的講話中以同等的說法描述特區的行政與立法關係:「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之關係應該是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為了保持香港的穩定和行政效率,行政長官應有實權,但同時也要受到制約」。前草案委員許崇德教授亦在他關於《基本法》的著作中提出同樣觀點。因此,毋庸置疑,「互相配合又互相制衡」是《基本法》下特區行政立法架構的根本基礎。

特區的政治體制是近乎美國的「總統制」多於英國的「議會制」。兩者之重要分別是「總統制」着重總統與議會互相制衡而議會則沒有組織政府的功能,工作重點亦只在於立法、批准政府經費支出和監察政府等。「議會制」下的議會卻除了上述的功能外,亦同時具備由控制議會的大多數政黨負起組織政府的責任。

特區的政治制度在設計上雖然近於「總統制」,但在運作上卻處處意圖模仿「議會制」,盡量倚賴議會內之大多數政黨護航。問題是在沒有普選的框架下,我們的議會「大多數」缺乏民意支持。為了確保政府在議會內有足夠支持,功能組別和分組點票便應運而生。這種「兩不像」的設計根本上是違反了行政立法互相制衡之基本理念。簡單而言,在《基本法》下,立法會的主要功能是制訂、修改和廢除法例、審核通過財政預算、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等。但在實際運作上,這些功能卻處處受制於功能組別和分組點票,致令很多時在議會內很多議案或修訂案縱有大多票支持,最終亦逆民意而行,不能獲得通過。

政府在議會內永不落敗自然有恃無恐、缺乏政治危機感,由於不圖改進、管治素質低落,導致民望低企。這正是姬鵬飛所說政府實權過大,不受制約的弊端。在這政制失衡的框架下,議會無實權對政府作出制衡,激進反對文化自然日漸高漲,社會內耗亦難免日益加深。這亦是特區政制一向失調,難長治久安之根本原因。

要落實改革特區的政治體制,其中一個重點必然是分組點票的去留。一個真正普選的立法會根本不容許功能組別的存在;既沒有功能組別,分組點票也自然失去了限制議會功能的意義。在立法會未能達致全面普選前先廢除分組點票,最少能令立法會的主要功能可跟隨大多數議員之主流意見,得以落實而不會被少數功能組別議員所拑制,藉以達到行政立法兩者「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的《基本法》原意。這並不代表特區政府施政會處處受阻;相反,若特區施政是以民為本,民意代表自然不會在議會中阻撓。更重要的是,真正的制衡在於糾正施政失誤,防止權力濫用,建立良好管治文化。

今年年底的政制改革諮詢其中一個重要的討論焦點應該是如何盡快廢除分組點票,落實《基本法》下特區政治體制之設計原意。

Sunday, July 26, 2009

湖光山色


上一次遊英國湖區(Lake District) 想已是二十多年前罷?當時孩子還沒出世。他聽到我們說想到湖區遊玩,毫無興趣地說:「什麽湖區?跑到老遠,值得嗎?」從他大學到這裡,確實頗遠,駕車也要花大半天時間。終於到達目的地,酒店就在湖邊,寧靜優美,他再沒有投訴抱怨。第二天,我們坐在湖邊草地吃午餐,他漫不經意地說:「這裡不錯,我讀碩士時,可以自己再來。」哈!年青人便是這樣,父母說的不算數,自己親身經歷了才知是真的!不過最少,他還懂得欣賞大自然的美。只希望他朝他會意味到,大自然的美,才是真正、永恆的美!

Saturday, July 25, 2009

孩子畢業了!


大學畢業是人生的重要歷程。今天是孩子的重要里程碑,心情既開心但亦略帶傷感。孩子始終長大了,像只是昨天,我們陪同他到這裏辦入學手續,轉瞬間,已是三年!有點羨慕他。我雖有兩學位,但卻從來沒有戴過方帽。香港大學行畢業禮時我已身在英國深造;到牛津大學行畢業禮時,我又正在倫敦準備全英大律師執業試。最重要的是,我父母亦沒機會和我共享這重要歷程,更沒有照片紀錄下這重要時刻。他今天可能未必感覺到這時刻的重要性,但肯定他終有一天會驕傲地跟他的兒女說:「我大學畢業時,爸媽也在我身徬和我興祝這珍貴時刻!」

Sunday, July 19, 2009

大風過後


今早起來,嚇了一跳!這風真利害,整個花園像個戰場!真不好意思,我家大樹特別多,斷了的樹幹和樹枝,有的比手臂還要粗大,都吹到周邊的鄰居花園處。連室外揚聲器也像斷了的風箏,跌在地上。住在大埔已二十多年了,這是對家中來說多年來破壞力最強的一次。還好是人狗平安,Marty 和Prince更像是十分開心,到處巡查,玩其野外追遂!
真羨慕他們!如果人可以像他們一樣,在逆境中尋找快樂,你說多好!

Friday, July 17, 2009

以一錯糾一錯


從西貢清水灣道往東走,經過邵氏片場和銀線灣,便是永隆路;再往前走大約兩公里,從左邊一條小路往下走便是相思灣。英國讀書回來第三年,在一次偶然的機會發現了這地方,便從許冠傑手中買下了一幢兩層高的小村屋,在這裏一住便是十八年。

也不知相思灣的名字從何而起,只知道這裏的景色美得令人透不過氣。有人說相思灣之名來自屋前兩棵相連的樹,一高一低,像是兩夫婦一樣。

西貢清水灣可以說是香港最美麗的大自然景點;醉人之處不只是面對南中國海,還有那水平線上不規則地點綴着那藍天碧海之數百個小島嶼,像是想不時提醒着我們造物者之偉大和這是現今世界上少數未被人類破壞的大自然生態環境。這裏景色之美,絕不遜色於世界上不少舉世知名的海灣。在清水灣盡頭的郊野公園遠眺,更是一番令人畢生難忘的景象!

但是最近得知本港兩大電力供應商正積極建議在清水灣海域建立「風力發電場」。根據中電在傳媒簡介會上透露,他們建議在清水灣外十公里的海面上建立六十七支風車,以供八萬用戶使用。他們說,風車在十公里外,對視覺污染不會很大。說這些話的人,肯定不是大自然愛好者,更可能從未到過清水灣。而且在晴天之下,人類的視野最少可看到二十公里以外,如果身在高處,可以看得更遠!

再生能源固然重要,但是大自然生態的破壞卻是一條走不回頭的單程路。清水灣是香港唯一剩餘的,亦是最美麗的大自然景點,現在卻正面臨人類為了解決能源需求所帶來的環境破壞。以一錯糾一錯,能不令人痛心?如果你問我,我寧願努力節省用電量,也不希望見到這美麗的大自然景色被我們侵佔。

中華電力,請放過我們吧!

Thursday, July 16, 2009

綠適生活,家居做起!




全球暖化,環保運動人人有責;加上金融海嘯,減少能源消耗,不但有助環保,更能減低經濟負擔,利人利己,何樂而不為?
很多謝中電贊助我的辦事處購入1,500隻慳電胆,令全新界東750户長者及低收入家庭受惠。我們這個「綠適生活」計劃的主旨是透過推廣環保意識,建立一種新的社區文化。我們今天特地來到大埔這位婆婆家中為她免費更換慳電胆,希望幫助減輕她的電費負擔之餘,亦能增強她的環保意識。
接着下來,我們需要大量義工推行這地區計劃,如果你有興趣加入我們的行列,與我們併肩推廣這極具意義的地區計劃的話,請與我們聯絡。

Tuesday, July 14, 2009

反智與違法


警方「徵用」的士作沙包阻止非法賽車是反智和違法行為。反智的是,明知有人非法賽車,必然是高速行車,在高速公路彎位上設路障,期望賽車者能及時煞制停車是高危賭博,置人命於不理。縱是非法賽車也罪不至死,製造傷亡事件才是罪魁禍首!這與有人持械行劫銀行,警察強行拉無辜市民作擋箭牌與匪徒交火有什麽分別?
違法的是,警方防止罪案發生,只可用合理的力量。防止非法賽車,警方為何不用測速機拍下照片而隨後檢控有關人士?警方無權侵犯或「徵用」私人財產。更無權把市民的人身安全和私有財產押作賭注。就是有權,《基本法》第一百零五條亦規定特區政府必須作出合理賠償。
因此警方應立即:
1. 公開道謙;
2. 向的士司機作出合理賠償;
3. 嚴懲有關警務人員。

Monday, July 13, 2009

政治藝術


有人說政治是把不可能的事變為可能的藝術。也有人強調政治是如何協商的藝術。每位從政者都堅持自己是最有原則和理想,但政治是對立的,那麼是否意見不同者便缺乏原則和理想?政治是和平的交流,還是包括暴力的鬥爭?強權政治也算是政治?施捨式的政治肯定不是政治,只是安撫的藝術罷了。當權者與無權者連交流和對話也辦不到,如何協商?沒可能協商,剩下的只有對抗。無權者唯一的籌碼是團結。這不是捆綁與不捆綁的問題,而是生存空間的問題。不要說無權者無政治智慧或不懂得政治藝術,無政治智慧或不懂得政治藝術的是既想社會安定,減少爭拗又不想對話協商的當權者。
他們要為社會不穩定負上最大的責任!

Friday, July 10, 2009

數字遊戲


七一當天,「愛國愛港」人士聲稱有四萬人參與慶祝回歸巡遊,警方慌忙「證實」有三萬九千人參與,兩者相差只有一千人,頗有互相呼應的效果!七一大遊行民陣宣布有七萬多人參加而警方卻說只有二萬多人參與;這是證明了民陣是無限誇大參與遊行人數還是警方誠信有問題?這又是否警方的責任去指出民陣錯誤計算人數?這與執法及維持治安又有什麼關係?民陣有否誇大人數可能只是一個政治問題,執法者又是否有必要介入這政治問題?

立法會曾經質詢保安局局長有關警方評估集會遊行人數的原則和用意。局長回應評估人數是為了「方便實施適當的人群管理措施」云云。但:1. 於事後才評估人數,這對當時管理措施有何幫助?

2. 如只是為了方便警方更有效地管理人群,為何需要事後公布人數?

3. 為什麼警方為了人群管理措施需要公布詳細人數?甚至細緻到個位數字之人數?

4. 長達數小時的遊行,遊行人士會於不同時段在不同地方加入或離去,那麼應以哪一時段作準?哪一地方作準?某一時段在某一地方的數字又有什麼意義?

5. 警方評估人數並不是引用某些高科技的機器或方法,而是如主辦單位一樣憑肉眼觀察。為何警方會認為他們的評估才算準確?

6. 更重要的是,人數評估各有差異又如何?從數以萬計的集會和遊行角度來看,數字不及主辦單位所指又如何?難道數以萬計人民的訴求便可因此而被抹殺嗎?

七一前紀律部隊遊行,主辦單位說有二百人,警方卻說只有數十人。但在電視機前見到的,肯定不只數十人。那麼為什麼警方要堅持公布一個明顯地是過少的評估數字呢?

難道時至今天,警方還是不明白這些公布只會不斷地削弱警方的公信力嗎?既是如此,警方為何要堅持介入這個政治問題?

Thursday, July 09, 2009

今天就七一的發言!

切勿重蹈零五覆轍


特首曾蔭權宣布押後政制改革諮詢至年底,令本來時間已不是那麼充裕的政制改革過程更為緊逼。非但如此,更有不少建制派人士誓言二○一二政制改革會比二○○五年之政改方案「更為保守」、甚至「注定失敗」。諮詢還未開始已先言失敗,這是否代表中央和特區政府由始至終皆沒有誠意和決心推動特區政制改革,更莫論令政改最終達至普選?

回顧二○○五年政改失敗,不難察覺到缺乏誠意和決心的後果。○五年的政改是一種由上而下,近乎填鴨式的改革模式。整個過程中雙方完全沒有嘗試交流協商。記得我唯一有機會與特區政府討論政制改革只有在兩個前後相隔六個月的不同場合。最先亦是唯一有機會與當時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就政制改革會面應該是在五、六月吧。當時特區還沒有提出政改方案,許司長對我大概描述方案的粗略概念,只說希望增加的十個議席中,五個議席將由區議會議員互選產生,但一切細節尚待中央拍板,既沒有言明委任議員是否可以投票,也沒有說及互選的模式。雖然他一再表示政府及民主派會就此方案進行討論和協商,但事實是那一次會面後雙方便再沒機會就政改方案詳談。事後司長說的甚麼向議員「乞票」,皆是一派胡言!

從政改方案出台後到十一月,我不停在各大報章提出種種建議,但所有建議均如石沉大海,不能引起任何官方回應。到了同年十一月,曾特首和我均被邀請出席英國維爾頓 (WiltonPark)的一個關於特區政制發展的研討會。研討會前一天,曾特首和我皆獲邀出席香港貿易發展局於倫敦的晚宴。我便把握機會,要求與曾特首在倫敦會面。雙方就特區政制改革討論了超過一小時,我更親手把泛民主派的種種訴求,包括時間表和路綫圖全數交給曾特首,要求他向中央轉達,希望中、港、民三方就政改方案可以找到一些共通點。可惜倫敦一會之後,特區政府依然故我,對任何要求改善方案的建議皆聽而不聞,寸步不讓。

種種迹象顯示曾特首堅持強硬態度是因他心中認定已得到泛民「六君子」的支持。他明顯地覺得既然已得到足夠票數通過政改方案,他便犯不着與泛民就政改方案商討,回應特區爭取民主的訴求。可惜的是,這種有恃無恐,自以為穩操勝券的態度,卻正是政改方案的喪鐘。○五年的政改方案不是甚麼普選方案,但同樣要在社會中找到支持,獲取各界認同和共識,必須經過一段真正的思考和公開的交流、討論和協商,而不是依賴一些政治手段,換來一些議員的支持票,便以為可以隻手遮天,蒙混過關。曾特首似乎不甚了解的是,就算○五年的政改方案得到泛民「六君子」的支持而獲得通過,亦不會是一個符合民主原則和國際標準的民主改革,更不會得到社會大眾大多數的認同和接受。換言之,這只是強權壓頂的結果而非民主改革的過程。

○五年的歷史教訓是重要的,是有指導性的,只希望曾特首能經一事長一智,不要重蹈○五年政改的覆轍,盡快與特區的民眾代表展開對話,尋找共識,邁向普選,為特區的民主政制發展真真正正的出一分力。

Sunday, July 05, 2009

推動者的力量


有朋友為七一「只有」幾萬人上街而感到沮喪。更有人說七一已過時了,只有一班死硬派支持者才會年年上街。這可是事實?就算是事實又如何?社會必需有一羣敢表達的推動者。那怕這羣體只有幾萬人!但必須要明白的是,這羣推動者已不能單單依靠一年一次上街了。五十萬人上街的日子可能不再,但今天可表達的渠道多的是:文字及電子傳媒、網上媒體、甚至手電傳訊;只要懂得好好利用這些渠道,這羣推動者的力量,還是不可忽視的。
今天我們定下這盟約,好好利用這些渠道,為普選而出力,好嗎?

Friday, July 03, 2009

何罪之有?


內地異見人士劉曉波再次被捕,令人對中國前景倍感悲哀。一般推測,劉曉波被捕應與發起及推廣《零八憲章》有關。若這推測屬實,則更突顯了中國政制放革的困難重重和以言入罪的危險可怕。

一九九九年國家修改憲法於第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一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而憲法第二十七條則早有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實行工作責任制……反對官僚主義。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憲法第四十一條亦有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既是如此,那就國家政治前途發表意見,圖謀改進則何罪之有?

同等重要的是,發表改革言論,組織公開討論是每位國民的基本權利,乃任何文明開方國家之基石。國家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况、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第三十五條更保障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那麼就政制改革發表言論,行使出版、結社等自由,不但完全受憲法保障,任何針對這些活動而以言入罪更應屬違憲,不符合法治。

趙紫陽說: 「一切問題都應該從對話交流,在民主和法制的軌道上來解決。」這可能是他最令人不能忘懷的名句,亦是不少中國人的願景。但要落實這願景,看來還有一條荊棘滿途、漫長無盡的道路。